据新华社电安监总局、监察部10日公布了今年查结的五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51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8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五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些事故都是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249人遇难。
造成108人遇难的河北唐山开平区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司法机关批准逮捕或立案侦查15人,其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4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5人,涉嫌伪造公文罪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5人。
26名企业管理人员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纪政纪处分。如造成47人遇难的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瓦斯爆炸事故,轩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卢国梁,受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总经理职务。
37名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党纪政纪处分。如造成30人遇难的重庆市“10·1”交通事故和造成32人遇难的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11·25”瓦斯爆炸事故,都暴露出有关煤炭工业管理、国土资源、公安、交管等部门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问题。
19名地方政府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受党纪政纪处分。如唐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张耀华(2006年9月免去市长职务,2007年2月任市政协主席),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说,这次在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2人。
两公安副局长受贿助在押矿主外逃
一起108人遇难的矿难,矿主在押期间取保候审出逃境外,公安分局两名副局长受贿。
李毅中说,在河北唐山开平区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刘官屯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中,开平区公安分局两名副局长接受贿赂、贪赃枉法,事故发生后为在押的矿主办理取保候审,为其出境外逃创造了条件(矿主后迫于压力回国);查明其中一名副局长在这个矿违规入股50万元、分红60万元。
“加大对权钱交易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的工作力度。”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说,对矿主在押期间出境外逃和开平区干部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处理,给予党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其中,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洪学,被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开平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国君,被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主要原因包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管理混乱,违规建设、非法生产;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开平区、唐山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煤矿停产整顿的要求不力。
唐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张耀华(2006年9月免去市长职务,2007年2月任政协主席),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
实录
治乱须用重典
瞒报矿难有罪
今年3月份以来,全国有9起煤矿重特大事故经核实是瞒报的,占煤矿重特大事故的五分之一。但简单把这个现象归结为下达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是误解。
“恰恰相反,问题症结就在于责任制不落实,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是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弊端,因此才要重典治乱,依法治安,落实责任制,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李毅中说。
李毅中指出,对瞒报事故,要加大依法打击的力度。刑法修正案已经确定了事故瞒报罪。最高检、最高法对瞒报罪作了司法解释。
事故
2005年12月7日,河北唐山开平区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刘官屯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遇难108人;
2006年4月29日,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遇难32人;
2006年11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遇难32人;
2006年10月1日,重庆市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遇难30人;
2006年11月5日,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遇难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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