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1日电中考报名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据悉,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出具相关证明,5月17日以后提交的证明无效(2007年哈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加分证明除外)。
考生加分资格审查程序为: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向学校(或户口所在区中招办)提交有关证明,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查(户口在外区的考生直接由户口所在区中招办审查)认定后,由考生填报政策性加分审批表,校长签字,报区、县(市)中招办审查,之后报市招考办实行集体交叉审批。
据了解,政策性加分考生经所在学校审查认定后,将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市招考办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审批合格的获重点高中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考生进行媒体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具体举报,一经查实,招考部门对其将按舞弊行为处理,取消其政策加分,同时取消该考生报考省、市重点高中资格,并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出具加分证明(书)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作者: 初霞来源: 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编辑: 刘华 ( 刘华 的博客) 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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