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 通讯员 杨川)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重大案件报告和季度分析制度,要求凡涉及到20人以上的举报投诉必须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重大案件报告实行领导报告责任制。
据了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重大案件报告和季度分析制度,主要是为了及时掌握各地疑难、典型和新类型案件,切实加强省劳动保障部门对重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分析和指导。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凡举报投诉人数在20人以上的;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有不稳定因素的重大案件;有组织、有规模、有策划的案件;其他有重大影响需要报告的案件一律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重大案件报告实行领导报告责任制,凡是未按规定报告或瞒报、漏报导致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各地上报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定期汇总并向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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