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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刘铮、刘羊旸)安监总局、监察部10日公布了今年查结的五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51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8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五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些事故都是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249人遇难。
26名企业管理人员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纪政纪处分。如造成47人遇难的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瓦斯爆炸事故,轩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卢国梁,受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总经理职务。
37名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党纪政纪处分。如造成30人遇难的重庆市“10·1”交通事故和造成32人遇难的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11·25”瓦斯爆炸事故,都暴露出有关煤炭工业管理、国土资源、公安、交管等部门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问题。
19名地方政府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受党纪政纪处分。如唐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张耀华(2006年9月免去市长职务,2007年2月任市政协主席),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说,这次在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2人。
有关部门加大了处罚力度。如对唐山开平区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没收非法所得948.6万元,处罚款2845.8万元,依法实施关闭。
另据新华社电唐山开平区公安分局两名副局长接受贿赂、贪赃枉法,事故发生后为在押的“12·7”矿难矿主办理取保候审,为其出境外逃创造了条件(矿主后迫于压力回国);后查明其中一名副局长在这个矿违规入股50万元、分红60万元。两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教训 五起事故三起祸起铤而走险
据新华社电五起特别重大事故,249条生命的消逝,再次向公众暴露了当前一些地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生产者铤而走险,管理者监管乏力的问题。
河北唐山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是一个违规施工的基建井,采用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手段变更采矿许可证,找没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修改设计,安全专篇未经批复,擅自施工;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陕西延安瓦窑堡煤矿事故矿井没有任何证照,属超层越界非法开采。云南曲靖昌源煤矿在无采矿许可证、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建设,未竣工验收、未取得相关证照而非法生产。“这三个矿都是在煤矿监管、监察机构下达停产指令之后,抗拒执法,铤而走险,最后酿成事故。”李毅中一针见血。
一些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混乱,隐患严重。重庆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司,对挂靠的个人运营车辆以包代管,明知肇事车辆有大量违规记录,并在同年3月发生重大事故,对肇事司机却不作任何处理;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在通风和机电管理上非常混乱,事发当班,工作面三次故障停电,在瓦斯超限长达半小时的情况下不撤人,反而违规送电,导致爆炸。
隐忧 3月以来1/5重特大矿难瞒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10日表示,近来事故瞒报、逃匿接连发生,要从严执法,依靠群众和媒体监督、举报,让事故瞒报、谎报、逃匿无处藏身。
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今年3月份以来,全国有9起煤矿重特大事故经核实是瞒报的,占煤矿重特大事故五分之一。但简单把这个现象归结为下达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是误解。
“恰恰相反,问题症结就在于责任制不落实,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李毅中说,“事实证明,事故责任人、不法业主没有瞒住,没有跑掉。在群众和媒体举报之下,各地政府立即组织进行追查,严肃处理,很快就真相大白了。”
李毅中指出,对瞒报事故,要加大依法打击的力度。刑法修正案已经确定了事故瞒报罪。最高检、最高法对瞒报罪作了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生效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也对谎报、瞒报、迟报、逃匿加大处罚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