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8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从今年开始,该市国资委对所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实行经营业绩分类考核,企业老总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
对投融资类的经营性企业设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销售(营业)收入3项绩效指标,对产业经营类企业设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2项效益指标和2项分类指标,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等因素确定。
建立和实施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企业在投融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决策失误发生财务风险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扣减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年薪;对因决策失误发生重大财务风险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不计发绩效年薪。
同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将企业负责人部分绩效年薪作为延期绩效年薪,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离职时,市国资委根据离任审计结果一次性发放延期绩效年薪。
(颜 芳)
本版值班编辑 刘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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