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将停批排放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项目
法制网长春5月10日电 记者郄建荣 “松花江污染治理也要大提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今日在此间召开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将停批所有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近年来,松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频发,一些重大环境事件日渐成为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再加上松花江是一条国际河流,松花江流域水质也引起了俄罗斯政府和人民的密切关注。”周生贤说,松花江污染治理必须拿出硬措施。
他透露,在松花江流域,国家环保总局将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将严控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十一五”期间,凡是向松花江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一律停批。“十二五”期间,停批的范围还要扩大。同时还要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格钢铁、铁合金、焦化、电石、铜冶炼、汽车等行业准入条件,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批。
周生贤说,要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现象突出、主要控制断面不达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或企业集团,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或行业新增污染物项目的环评审批。对不履行“三同时”的,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
周生贤强调,在松花江流域,将在项目受理中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作为前置条件。同时,要根据各地的产业结构情况,对一些污染严重或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水电建设项目,以及可能造成跨国界影响的建设项目,上收一级环境审批权。
违法企业屡查屡犯一律停产整顿
环保总局将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水源环境违法行为
法制网长春5月10日电 记者郄建荣 “环境违法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今日在此间召开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做出这样表示的同时强调,将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
周生贤说,国家环保总局已将松花江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的环境整治,严厉打击涉铅、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周生贤表示,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要按照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坚决纠正各地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
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是周生贤所特别强调的。他说,对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发现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除了罚款、收取超标排污费、停止支付污水处理费外,累计达三次的,取消运营单位的运营资质。
周生贤提出,要加大松花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取缔的直接排污口的巡查力度,以防止死灰复燃。其中,对2000年以来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要在8月底前限期取缔或清除。
2008年底前,哈尔滨、长春、吉林、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牡丹江等七个城市要率先建立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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