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罗永久 通讯员肖肾华 李芳辉
前日,张女士向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希望律师帮助她与丈夫刘某离婚。
张女士和刘某均系河南南阳市农村人。前几年,两人结婚后到武汉,一直在武昌三角路附近做小生意。
去年10月,张女士在武汉一家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医生将女儿抱出产房,给在外等候消息的刘某报喜。谁知,刘某看都不看一眼,就说:“怎么可能呢?”
原来,刘某十分想生儿子。去年2月,张女士怀孕时,刘某说,要是女儿就“打掉”,还两次带她回老家,通过熟人在医院做B超。结果均被告知,胎儿是男孩,一家人十分高兴。
如今腹中的“儿子”变成了女儿,刘某说什么也不肯接受。接产的医生急了,要刘某走近看仔细,刘某看了一眼还是不认账。“今天下午医院只生了一个小孩,就是你的女儿。”医生说。“可我做过两次B超,都说是儿子。”刘某分辩说。“现在做胎儿鉴定违法,医生知道你重男轻女,肯定是故意告诉相反结果。”
郁闷地过了一天后,次日刘某不辞而别,留下张女士母女呆在医院。张女士托人四处打听得知,丈夫已经回了老家,她多次打电话,丈夫均不理会。
女儿满月后,张女士带着女儿回老家找丈夫,但他不冷不热,还说要跟她离婚。一气之下,母女俩返回武汉。其间,刘某竟不理不问,连个电话也没打过。
“现在我想通了,决定跟他离婚。”张女士对律师坚决地说。律师告诉她,刘某逃避责任的行为极不道德,在妻子哺乳期提出离婚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鉴于刘某不尽责任,张女士则可以主动提出协议离婚,并要求多分财产。如果刘某不答应,则可起诉。
编后:都什么年代了,还抱着如此陈腐的观念,不知刘某是怎么想的。对妻子和亲生女儿不管不顾,是不是太狠心了?好好的一个家如果就这样散了,不是太可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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