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媒体日前报道全国牙防组曾经收取宝洁1000万元人民币捐赠款的消息,宝洁公司对外事务部高嘉嗣12日表示,该款项是捐赠给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的,而非全国牙防组,用于推广口腔保健,与佳洁士牙膏的认证没有任何关系。
这一说法,单薄而不值一问,可谓欲盖弥彰。全国牙防组和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原本就存在着交过关系,根本上说其实就是一对同胞兄弟。这是中国常见的诸如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所有的“肉”都会烂在一口锅里,所有的利益啖吃者都能够从那口锅里分到一杯滴着油水的肥羹。记得不久前,在非议之声哓哓之时,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就曾说:“牙防基金会是通过社会筹集资金来支持牙防组开展的牙病防治工作。”张博学的这句滑到嘴角的话,与高嘉嗣所言捐款的新去处似乎是前后照应、互为佐证的。
事实并非如此,之前有媒体揭秘,全国牙防基金会与全国牙防组的办公人员交叉率早就超过50%以上,就是张博学本人,职务表格上显示,他既为牙防组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同时又兼任全国牙防基金会的秘书长的要职;颇有意思的是,即便是全国牙防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卞金有,也同时又兼任全国牙防组的副组长一职。不用说,牙防组与牙基金之间是一种利益联姻关系,可谓朝夕相处、情同手足。
这让我又一次想起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对美国DPC公司行贿处罚的经典案例,美国DPC公司由于在中国行贿而受到总额480万美元的罚款。该部指出,DPC在天津的分公司——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的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以换取这些医院购其产品。美国在1978年颁布的《海外反腐败法》可谓招式狠、出拳重。显然,他们对有违市场法则的利益与公权非法互动,打击的力度是够强的。
反观国内,美国DPC的洋人在我国不到两年时间就像模像样地学会了提着糖衣炮弹来“轰开”一条热卖医卫产品的近路,一年就送出160万美金,这算得上“大手笔”。而总部在美国辛辛那提的宝洁公司,世界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上世纪80年代末才进入中国。我们现在姑且不说宝洁这1000万元捐款就是撬开牙防组的“口腔”的贿赂,但对于被牙防组忽悠的13亿中国公民来说,完全有理由和权利知道:这1000万元到底“防牙”防到哪去了?有人在其中“暗箱”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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