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周波)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已相继出台政策,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资助。此前,市政府已作出决定,从今年起对远郊9区(市)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实施与普通高中相同缴费标准,其不足部分学费由政府补贴。
我市五城区和高新区相关惠民资助职教的具体政策为:
金牛区:对正住户籍在金牛区,从2007年秋季起进入该区职业教育联席会的20所成员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给予资助。据了解,其一般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学年补助1000元;城市低保家庭、计划生育“三结合”户、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和涉农困难户子女则享受全额职教学费补贴。咨询电话:87657957。
青羊区:对正住户籍在青羊区,从2007年秋季起在青苏职中、社区教育学院、民办成都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为每生补助学费1500元-2500元/年。咨询电话:86635980。
武侯区:对正住户籍在武侯区,从2007年秋季起新就读武侯区职业教育联席会成员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资助,其一般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补助1200元;对低保家庭、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也实行全额学费补贴。咨询电话:85056765。
锦江区:也将对正住户籍在锦江区,从2007年秋季起进入锦江区职业教育联席会成员单位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给予资助,一般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学年补助500-1000元;城市低保家庭、计划生育“三结合”户、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和涉农困难子女就读该区属公办职业中学的享受全额中职学费补贴。咨询电话:84557353。
成华区:对正住户籍在成华区的农村居民子女及城市贫困家庭学生,从2007年秋季起在成华区职业教育联席会成员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学生给予1000元/年·生的资助。咨询电话:84364120、84313277、84329876。
高新区:对正住户籍在高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居民子女和失地农民子女给予资助:学费高于1200元/年的每生补助1200元/年;低于1200元/年的,按实际学费进行补助。咨询电话:82829761。
新闻连线
远郊9区(市)县中职生按什么标准缴费?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为什么要对我市远郊区(市)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实施与普通高中相同的缴费标准?
答:我市远郊区(市)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数家庭收入不高,而中等职业学校由于教学成本较高,学生缴费标准较大幅度高于普通高中学生缴费标准。按照温总理提出的“职业教育是面向社会、面向人人”的教育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惠民行动”要求,为更好促进我市新增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充分就业,实现更高层次均衡化办学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对我市9个远郊区(市)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实施与就读普通高中缴纳相同学费的政策,中等职业学校高于普通高中的学费差额部分由政府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学费补助。这一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和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有利于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记者:享受学费补助政策的学生具体应缴纳多少学费?
答:学生按普通高中相同缴费标准并对应普高相应等级降等缴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进行学费补助。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对应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缴费标准,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对应市级示范高中缴费标准,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五城区及高新区、县城一般普通高中缴费标准。具体标准分别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920元/生·年;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80元/生·年;合格中等职业学校560元/生·年。
记者: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助政策?
答:凡户籍在金堂县、蒲江县、彭州市、大邑县、邛崃市、都江堰市、新津县、崇州市、青白江区等九个郊区(市)县,2007年起就读我市区域内全日制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特殊专业和五年制高职)的新生,都可以享受。
学生凭本人正住户口原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按相应类别缴费标准缴纳学费,学校只能按缴费标准或低于缴费标准收取学生学费。
记者: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有没有其他资助?
答:凡符合“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规定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子女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此外,在市政府学费补助的基础上,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总额的5%将用于奖学助学,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还对享受学费补助的学生进行了学费减免,具体如何减免可向学校咨询。
记者:中职学生的就业情况怎么样?
答: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确保接受学费补助的学生在综合实习期间获得劳动报酬,保证合格毕业生顺利就业并进行跟踪服务。从目前各中职学校的就业和学生薪酬待遇看,毕业生普遍供不应求,全市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而且工资待遇也比较理想,基本上在综合实习期间就挣回了3年的学费,有的甚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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