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武新通讯员李力)少年游泳运动员小张为解决因教练体罚给其带来伤痛的后续治疗费问题,将培训学校告上法庭。昨天,经法院调解,该学校一次性赔偿原告小张损失38000元。
今年19岁的小张2001年3月考入该运动学校。
2001年9月1日开始正式训练。他的教练在当年9月1日至10月19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以训练为由,对其用拳脚、滑水板、拖鞋等物品进行多次殴打、体罚,致使他出现头疼、头晕等症状,且越来越严重。后小张被确诊为“颈椎第二关节右移”。小张认为,他的伤情与教练的体罚有直接因果关系。2003年,小张将该学校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学校赔偿小张各项损失共计14290.17元。在法院判决后,小张的伤情尚未完全康复,又做了20多次治疗,并休学5个多月。如今,小张再次状告学校。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学校一次性赔偿小张损失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