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纪燕玲 通讯员 黄燕 符策伦)海南省琼海一名男子将一名未满月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男婴丢入河中致其溺亡。经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警的劝说,这名男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近日到琼山分局自首。
今天下午,海南省琼山公安分局刑警向记者介绍了案情。2007年4月18日,一名出租车司机到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报案,他从海南省人民医院载着四名男子和一名婴儿到琼山区府城镇美元村南渡江畔,看到其中一名男子将婴儿丢入江中,任其溺亡。
琼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接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勘察,经法医鉴定,确认该婴儿系生前入水被溺身亡。随即,民警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开展调查,确定了涉案男子程某,是琼海一农民,今年26岁。他到海口系为了给未满月并身患先天性心脏病、肺炎等综合症的儿子治病,入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决定放弃治疗,并乘出租车离去。
获得该线索后,警方同时赶到琼海市各大医院进行侦查,发现程某的儿子曾在琼海市中医院接受过为期7天的治疗,但没有治好。警方找到了程某的住处,但程某已经潜逃。随后,警方对程某的家属进行劝说,希望他们配合警方工作,说服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4月3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程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警大队自首。
据程某交代,抱孩子回家的途中,孩子因缺氧昏迷,他以为孩子已经死了,所以将孩子扔进河中。目前,程某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
办案民警介绍,此案反映了程某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自己的孩子就可以任意处置。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谢元丰律师介绍,法律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每个人都有独立的生命权,就算是父母也不能剥夺孩子生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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