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宜市新宝镇司法所现场成功调解了一宗电站与村民之间的纠纷。
纠纷源于2005年3月。深圳海荣实业有限公司等在新宝镇投资兴建沙底云梯电站,电站蓄水池斜坡位置有一棵乌榄树需要征用,刘家村村民刘某提出一万元补偿金,电站方认为要价太高,双方经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
据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透露,多年来,广东不断编织的人民调解大“网”已在基层撒开,已初步形成以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和村民小组(社区)五级调解网络为基础的、多种类型调解协调联动的调解大格局,构建起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到2006年底,全省已建调委会29526个。其中,村、居调委会25103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920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963个(包括外企调委会174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236个,其它调委会304个。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到2006年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30996多件。仅2006年,全省共调解民间纠纷20万余件,调解成功率为94.4%。
笔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我省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凸现“三个功能”,即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的功能,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素质。
记者 陈球 刘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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