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多省杀死六人强奸四女
据新华社电 震惊全国的董文语系列杀人、强奸、抢劫案昨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出庭受审。庭审活动从当天上午9时30分开始,法庭在查明事实,听取了控辩双方、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意见后,于下午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宣判。
据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文语从2006年3月至5月流窜于福建、浙江、江西等省,专在夜间攀爬窗户进入居民住宅进行杀人、强奸、抢劫犯罪活动。在这期间,董文语共杀死6人、杀伤2人,并强奸其中4名女性,仅在金华市区就杀害居民4人,并对其中的2名女性进行强奸。检方指控,被告人董文语的系列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29岁的董文语出生于浙江平阳县的一个小山村,11岁开始流浪,曾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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