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其人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原国家食品管理局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合并为国家药监局,郑出任该局第一任局长。
本报综合消息综合《成都商报》、《北京晚报》报道,昨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郑筱萸涉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约645万余元,其中人民币近500万元、港币100万元及美元3万元。
庭审到下午6时结束,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结果。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部分受贿事实的证据和玩忽职守的认定展开了辩论,郑筱萸的辩护律师张庆帮郑筱萸进行了受贿罪的罪轻辩护和玩忽职守罪的无罪辩护。
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和儿子郑海榕,也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昨天没有现身法庭,检方起诉书的表述为“另案处理”。与郑筱萸案密切相关的关键人物——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案何时开庭也备受关注。昨日,北京市一中院有关人士明确表示,曹文庄案检察院还没有起诉到法院,最早也要6月才能开庭。
检方指控
鉴于郑筱萸案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郑案专案组由中纪委、最高检共同组建。今年3月1日,中纪委、监察部曾发出通报,对郑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宣布其涉嫌犯罪,后将其移送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今年4月20日,北京市检一分院将该案公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至昨日开庭,历时仅两月有余。
受贿款大多来自药企贿赂
检方昨日指控郑筱萸两宗罪名,第一是受贿罪。涉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约645万余元,其中大部分是在药品注册中收受的药企的贿赂。行贿对象以制药企业为主,包括海南康力元集团和浙江两家药企,也有郑筱萸的下属。前者是通过贿赂在核发药品批准名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方面牟利;后者借此获得晋升机会。
据检方起诉书,郑受贿最少的一笔仅两万元,最大一笔为100万元。
GMP认证伤害了百姓
郑筱萸所涉另一项指控,是涉嫌玩忽职守罪,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郑筱萸就任国家药监局长期间强制推行GMP认证,规定凡未能取得认证的企业,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检方起诉称,郑筱萸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就推行认证政策,给广大企业和百姓造成伤害。此外,郑筱萸在“地标”转“国标”过程中,擅自批准启用全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并将审批权下放给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导致其本人完全放弃监管职责。
郑筱萸辩护
昨日上午9时,满头白发的郑筱萸戴着手铐脚镣,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进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庭。据知情人士介绍,昨天,郑筱萸并没有穿看守所的黄色囚衣,而是着便装出庭。他面色凝重,表情严肃,不时低头。
“是换个方式行贿”
在听完检察官的起诉意见后,郑筱萸说:“在被双规后,我想明白了,那些药厂老板是换个方式来行贿我,他们给我老婆和儿子干股和钱,我没有干预,而是予以默认,这就是受贿。”
在质证阶段,面对检方出示的指控受贿罪的证据,他很多都予以供认,只是对个别证据显示的金额提出了异议。
“认证是想对百姓健康负责”
但是对于玩忽职守罪的指控,郑筱萸特意从药品注册的专业角度为自己进行了辩护。他认为自己推行GMP认证的初衷是希望实行全国统一的药品认证标准,是为老百姓的健康负责。
郑筱萸的两名辩护律师昨天为他的受贿罪进行了罪轻辩护,对玩忽职守罪进行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