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原先实行的是全国社会保险医疗救助体制,凡有工资收入者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免费医疗。在这一体制下,全国仅有50%的人可享受到免费医疗,占人口多数的穷人缺医少药。自1988年始,巴西进行医疗体制改革,在全国实行“统一医疗体系”,国家包下了全国所有人的医疗,实现人人享有免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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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第8142号法令规定“统一医疗体系”由国家拨款,通过建立社会保障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法人利润社会税、企业社会保障税、汽车牌照税等筹集经费。
2006年,巴西卫生部财政预算支出400亿雷亚尔(约合190亿美元),约占GDP的3%,加上州、市镇的预算,全国卫生费用总额达800亿雷亚尔(约合390亿美元),平均每个公民医疗卫生费用约为488雷亚尔(约合222美元)。配套出台的法令规定担负全民医疗的机构共三类:公立医院、慈善机构办的医院和私立医院,各占巴西医院总量的1/3。
公立医院是实施“统一医疗体系”的支柱全国建有社区、市镇、州和联邦三级公立医院,形成了由卫生部领导下的垂直医疗体系。据统计,巴现有5794家公立医院,48万张床位,医务人员80余万人,每年接待1170万病人住院。这些资金和医疗资源基本上可满足公民医疗的需要。
“统一医疗体系”实行分区分级就诊、双向转诊制度。看病必须首先到所在社区医院预约就诊,社区医院医生看不了的病,经医生开出转院证明,经过对症治疗病情好转或治愈后仅需康复治疗者再转回到社区医院继续治疗。巴西实行家庭医疗计划,社区医院派出的“家庭医疗小组”遍布全国,成为每个家庭和个人的家庭医生。目前,社区医院承担了80%的就诊量,15%由市镇医院接诊,仅有5%的疑难和危重病人才由州、联邦综合或专科医院诊治。
据统计,巴西民众对“统一医疗体系”的满意率在80%以上,低收入者和穷人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不太满意者主要是中、高收入者。虽然政府投入了巨资,但有限的医疗资源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全部医疗需求。除了急症外,到大医院就诊或进行大手术者需预约排队,有的患者,如接受心脏移植手术等甚至要等待数年。
巴西中产阶级和富人通常购买各种健康保险,到设备先进、就诊方便、服务上乘的私立医院看病。巴西现有100多家医疗保险公司,61.5%的巴西人采用以“统一医疗体系”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的看病方式。而占全国人口30%的穷人仅靠“统一医疗体系”,不买任何医疗保险。(人民日报巴西利亚电记者张川杜)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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