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炯 绘
本报太原5月17日电(记者安洋)农民工在私挖滥采的非法煤矿打工,遭遇事故造成身亡等问题,责任由窑主和矿工自负,政府不再“埋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印制发放10万份《告民工书》,这样的“告诫”,引来各方争议。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长久以来,非法煤矿私挖滥采现象屡禁不绝。一方面是煤矿老板利欲熏心,组织非法采挖,一方面是农民工实际参与这些非法行为。太原市虽然去年已经进行了数次清理,但是在“黑煤窑”高工资的诱惑下,不少被清理的农民工还是铤而走险,重操旧业。
针对这种情况,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再次掀起对涉煤区非法采矿农民工的清理行动。他们加派人手,对私开矿点集中的地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将农民工聚集的窝棚、废弃窑洞集中捣毁。与此同时,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在涉煤区加大宣传力度。在非法小煤窑附近的商店、村庄以及农民工聚集地印刷大幅标语,并印制了10万份《告民工书》,派发到涉煤区和农民工聚集的村落。
《告民工书》言辞恳切地给农民工讲了从事非法采矿的危害性,告诫他们远离“黑煤窑”。并强调指出,农民工擅自从事私挖滥采造成身亡等事故,责任由窑主和矿工自负,政府不再“埋单”。
农民工在“黑煤窑”遇矿难,政府该不该“埋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的这一“告诫”引来各方争议。赞同者认为,打击私挖滥采就应该多管齐下,不仅要对非法矿主施以重拳,也要对为私挖滥采的具体实施者农民工予以惩戒。反对者则认为,除利益驱动外,“黑煤窑”的存在,与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的疏漏有关系,农民工在“黑煤窑”打工遭受利益侵害,当然应该由政府承担一定责任。
碰撞
有助于农民工思想上引起重视
印制这样的告诫书,旨在对进行私挖滥采的农民工进行宣传警示。煤矿私挖滥采屡禁不绝的原因,除了煤矿老板利欲熏心、不惜以身试法外,还与采矿农民工的非法参与密不可分。我们在打击非法矿主的同时,也希望农民工能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在非法单位付出劳动,你的劳动权益得不到维护,生命安全没有保障。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 武世光
非法行为的结果,怎能由政府“埋单”
这一告诫我认为很有必要。非法矿主固然恶劣,他们应当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参与非法采矿的农民工,其行为同样违法。这就像小偷在行窃时遭遇伤亡,政府能为小偷的伤亡“埋单”吗?
——太原市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 刘培德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的这一做法,是对农民工行为的一种惩戒,这样的警示多多益善。打击非法煤矿私挖滥采应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农民工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只有让农民工认识到给“黑煤窑”打工的危害,他们才能远离“黑煤窑”。向打工者进行维权教育,任重道远。
——太原市煤气化公司职工 郑玉
管理不力才有“黑煤窑”,政府应负责
没有“黑煤窑”,哪来的非法采矿农民工?铲除“黑煤窑”,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保障人民安全是政府部门的职责。“黑煤窑”屡禁不绝,是由于政府工作不力或者干脆就是不作为造成的。由于政府没能铲除违法犯罪的土壤,由此滋生的违法行为,政府当然得负责。
——太原大学学生 凌霄
我是一名外地来的打工者。谁不想找一份收入高的工作,多给家里寄点钱?我们是通过劳动获取报酬,非偷非抢。至于煤矿是不是合法、应不应该取缔、如何规范,那是政府应该管的事。既然是“黑煤窑”,政府为何不取缔,还允许他们存在?既然允许存在,政府就得为这个“允许”负责。
——某煤矿打工的四川籍农民工 张青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