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私挖滥采,山西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将再次掀起对涉煤区非法采矿民工的清理行动,除了清理民工聚集地外,还将印制10万份告民工书,给民工讲清从事非法采矿的危害性,告诫他们擅自从事私挖滥采造成身亡等事故,责任由窑主和矿工自负,政府不再埋单。
(见5月15日《山西青年报》)
在我看来,提醒民工别给黑煤窑打工是好意,但想用“政府不再埋单”的方法来治理黑煤窑是欠妥的。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一些矿工似乎是“屡教不改”,非往黑煤窑的火坑里跳,而政府的赔偿似乎让矿工去黑煤窑没了“后顾之忧”———果真如此吗?
对于矿工而言,他们不太容易分辨出哪个是合法煤矿,哪个是黑煤窑。更要紧的,在生存的压力之下,为了全家老小的生活,即便知道打工的地方是黑煤窑,他们又如何能挣脱命运的困苦去选择更好的前程?生命是无价的,如果能够和家人好好地活在一起,谁会去贪恋那笔死亡赔偿金?显而易见,并不是政府的死亡赔偿金在“诱惑”着矿工们去黑煤窑打工,矿工们之所以选择黑煤窑,更多是出于生活的无奈。
无论如何,黑煤窑的产生,与有关部门监管失职有关。一旦发生事故,政府不再埋单,有逃避责任的嫌疑。这里面还涉及对于民工权益的公平问题。管理部门往往希望民工们觉悟够高,不去黑煤窑打工,但相关部门如果难以在就业问题上给这些民工谋一条出路,而仅仅希望用这种类似家长对孩子“我不管你了”的做法,不是逃避责任吗?
管理部门希望通过这种非常措施来威慑民工,不排除它能起到一时的作用,但从长远来看,只能是将民工置于更加艰难的境地。政府部门说出“不再埋单”的话,最高兴的应该是非法矿主,他们可能会对民工说:政府不管你们了,你们更得听我的,好好跟我干了,他们可能会更加有恃无恐、为所欲为。
当然,政府部门希望通过“不再埋单”,让经济损失全部由不法矿主承担,这样的想法看起来不错,可终究过于天真。我们谁也不反对要加大对不法矿主的处罚力度,甚至要罚到其倾家荡产,但问题在于从黑煤窑的现状来看,发生矿难事故之后,矿主们往往会逃之夭夭,想靠矿主赔钱,往往希望渺茫,关键时候,还是要靠政府部门出面料理后事。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推卸不掉。实际上,正是因为有了不得不埋单的压力,地方相关部门在矿难问题上,才会更有责任感。
治理矿难,确实让不少地方很是头疼,但越是头疼的事,越不能绕着矛盾走,不能一推了事。(欧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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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炯 绘
农民工在私挖滥采的非法煤矿打工,遭遇事故造成身亡等问题,责任由窑主和矿工自负,政府不再“埋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印制发放10万份《告民工书》,这样的“告诫”,引来各方争议。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长久以来,非法煤矿私挖滥采现象屡禁不绝。一方面是煤矿老板利欲熏心,组织非法采挖,一方面是农民工实际参与这些非法行为。太原市虽然去年已经进行了数次清理,但是在“黑煤窑”高工资的诱惑下,不少被清理的农民工还是铤而走险,重操旧业。
针对这种情况,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再次掀起对涉煤区非法采矿农民工的清理行动。他们加派人手,对私开矿点集中的地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将农民工聚集的窝棚、废弃窑洞集中捣毁。与此同时,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在涉煤区加大宣传力度。在非法小煤窑附近的商店、村庄以及农民工聚集地印刷大幅标语,并印制了10万份《告民工书》,派发到涉煤区和农民工聚集的村落。
《告民工书》言辞恳切地给农民工讲了从事非法采矿的危害性,告诫他们远离“黑煤窑”。并强调指出,农民工擅自从事私挖滥采造成身亡等事故,责任由窑主和矿工自负,政府不再“埋单”。
农民工在“黑煤窑”遇矿难,政府该不该“埋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的这一“告诫”引来各方争议。赞同者认为,打击私挖滥采就应该多管齐下,不仅要对非法矿主施以重拳,也要对为私挖滥采的具体实施者农民工予以惩戒。反对者则认为,除利益驱动外,“黑煤窑”的存在,与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的疏漏有关系,农民工在“黑煤窑”打工遭受利益侵害,当然应该由政府承担一定责任。(记者安洋)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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