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婷)记者昨(18)日从省纪委获悉,一项针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刚刚在全省展开。
此项清理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后,由省纪委、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展开的。
清理工作旨在摸清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培训中心项目建设总体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及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将严肃查处。
被纳入本次清理的部门和单位包括: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市(州)、县(市、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乡(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本次清理不包括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3种情况属于清理范围: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不论何时开工建设的);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新建、翻扩建(扩建和增加面积的翻建)、迁建、购置的办公楼和培训中心。
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清理工作将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进行,对因清理工作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清理内容及重点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
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建设规模、装修及设备标准是否符合《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建筑面积、装修及设备配置是否超标。
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的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挪用政府专项资金、集资、借(贷)款、拉赞助、垫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土地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占用耕地、超标准占地、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等问题。
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组织招投标,是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
2005年1月1日以来各地各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包括党政机关所属的具有住宿、餐饮、会议等接待能力的设施和场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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