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5月18日下午,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高坡村高寨河组61岁的村民钟德芳及其家人,把一块牌匾和一封感谢信送到白云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感谢该中心为钟老汉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为他们一家获得1.8万多元的赔偿金。
据了解,去年10月10日,钟德芳推着板车途经白云区大坝路口时,一辆疾驰的无照无牌二轮摩托车将他撞倒,致使他头部受伤,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为肇事者汪某(未成年人)负全部责任。可是,住院期间,肇事人汪某及其监护人不仅对钟德芳不管不问,而且表示“拒赔一分钱”。高额的医疗费用对家境困难的钟德芳一家无疑是雪上加霜。
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之际,白云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钟家伸出了援助之手,中心委托专职人员为钟德芳提供全程代理民事诉讼、事故伤残鉴定等无偿法律援助服务。最后,法院判决肇事者监护人赔偿钟德芳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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