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冉小金实习生彭环范蕾)约好了婚内财产AA制,丈夫却偷偷取走妻子账上的23万元。两人为此闹上法院,法院判丈夫还钱付息。前日,妻子杨如来到江岸区法院假日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
33岁的武汉人杨如和裴兆都是家中独生子女,两人在德国留学时认识,2001年3月回汉结婚,现在武汉工作。杨如对记者说,出嫁时,退休在家的爷爷奶奶将毕生积蓄18万元存款直接给了她,裴兆的父母也给了他一笔钱,婚后,两人在经济上过得还算充裕,感情一直很好。
2003年10月8日,夫妻俩签订了一份家庭财产协议书,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人所有。杨如说,婚初,他们的钱是放在一起的,爷爷的一场大病,让她开始有了这个想法。
2002年5月,杨如的爷爷因心脏病住院,她负担爷爷的医疗费3万多元,住院期间,她坚持让爷爷住亚洲心脏病医院的2人间病房,裴兆虽没说什么,却几次提醒说4人间也不错,言下之意是能省些钱。
两人为此聊了很久,就签了这份协议,约定至少要等各自的长辈都度过了较幸福的晚年后再“会师”。此后,各立存折,但裴兆还是知道了密码。
2005年6月,杨如发现存折上少了23万元,连忙报警,警方查明取款人是她丈夫!多次催索未果,去年3月,她把丈夫告上法院要求还钱。
在法庭上,裴兆说,钱用于和朋友合伙投资开了家汽车配件公司,他说,此前和她商量过多次关于投资的事,她不同意出钱,他跟她打招呼后才出此下策。
法院认为,两人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在未经杨如同意的情况下,裴兆擅自取款应担责。上月底,江岸区法院判决裴兆归还杨如23万元,并赔偿同期利息。(文中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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