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通讯员张静孟爱菊):近日,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一件涉嫌盗窃金融机构的案件中,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引导作用,帮助涉案单位规范、健全制度,堵塞防范漏洞,切实抓好落实,赢得涉案单位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此案犯罪嫌疑人阎某某曾对河东区某邮政储蓄所进行踩点,发现该所附属房间后窗有损坏情况,并且窗外的铁护栏可以拆卸。阎某某见有可乘之机,便于某日凌晨,携带钳子、改锥等作案工具,采用撬铁护栏、钻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该储蓄所。后阎某某在更衣箱一员工的裤子口袋内发现了ATM机钥匙,便打开ATM机门,发现储蓄盒内有整沓的面值为100元和50元的人民币,即用改锥及储蓄所内的剪刀将面值50元的储蓄盒撬开,盗窃人民币4450元。面值100元的储蓄盒未被撬开。
案件发生后,河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案人员及时认真审查,发现该邮政储蓄所在安全设施及管理上存在重效益、轻管理等漏洞。经主管检察长同意,河东检察院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立即整改,堵塞漏洞,并将制定的措施按时函告该院。检察建议发出后,为了抓好落实,侦查监督科办案人员还前往涉案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督促发案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堵塞了在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漏洞。办案人员还与该所负责同志共同探讨了如何进一步加强储蓄所的安全工作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等问题,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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