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时代商报》报道,沈阳16岁少女黄绢(化名)因太饿,在便民店内偷面包被抓获。店主称要把此事告发至学校,她觉得无脸面对他人,选择了自杀来终了一切。老师称黄绢成绩优秀,曾因交不起学费而险些辍学。
如果不是媒体上白纸黑字外加照片的佐证,谁敢相信,一袋值不了几元钱的面包,竟然夺去了一个16岁少女的性命——大概因为她太穷了,偷盗面包的后果使她觉得很丢人,所以选择了自杀。
这起悲剧实在让人无法平静,更让人发出哀叹:一方面,在我们的城市里,存在着不少衣食无忧、家境优越的少男少女,他们吃腻了大鱼大肉,数千元一双的名牌运动鞋穿一双换一双,可另一方面,在我们身边,却发生一袋面包夺走少女性命的悲剧。
当然,我们可以指责便民店老板冷漠无情,可以责怪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然而,笔者以为,认真地检讨和反思这起面包杀人案背后的相关制度缺失,或许才是最有价值的。
据报道,黄绢老家在河北,2003年,黄父带着她来到沈阳,但打工没多久,黄父就胡言乱语,不到一年自己走丢好几次。黄父在两年前又一次出走后,黄绢寄居在没有血缘关系的堂姐家。她在遗书中称:“我也知道不好,但是我真的很饿。”原来,黄绢从5月17日晚到18日中午,几乎是粒米未进。
黄绢以偏激的方式告别了世界,她再也不用害怕、惊恐、忍饥挨饿了,但我们却不能停止对这起悲剧的思考。社会学者马格利特说,应该把“不羞辱人”作为社会底线伦理。他认为,贫困并不是以收入来定义的,贫困是一个社会关于人最低生存条件的概念,最低生存条件指的是起码要满足那些需要才能过上一种算是人的生活,一个社会把这个标准定得越低,把人也就看得越低。
死者长已矣,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应该用一种力所能及的方式,构建覆盖所有贫困者的社会保障网络。只有这样,才能让死者得到些许安慰,也才能让可怜的黄绢不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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