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22日讯
根据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将惠及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
根据这一意见,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央与地方还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职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所有的中职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其中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等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中等职业教育将形成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张少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
在经费投入上,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以政府为主导。在财政投入的分担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在政策导向上,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在资助方式上,要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根据各类学校的不同特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这一意见指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张少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是要实现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
张少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不仅在制度安排上指向教育结构调整,也通过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杨忠阳)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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