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女儿争财产遭拒怒杀夫
2006年9月26日,吴连珍为丈夫收拾东西,看到他的包里有个数码相机。前几天黄才盛去新疆旅游了一趟,她想看看新疆的风景,便拿出来看看,却发现相机里面有一些照片,是丈夫与一个年轻女人在一起,这个女人大概20多岁,挺个大肚子,看样子快要生了。
9月30日,丈夫准备出门时,吴连珍决定跟踪他,想知道他的“家外家”在哪里。不料半路上被丈夫发现,丈夫不理睬她,掉头回家去了。此后几天,各有心事的夫妻俩打起了“冷战”。10月3日,黄才盛的一个朋友找到黄连珍,告诉她说:“你丈夫带我去了他的那个家,也见了他的儿子,是9月27日生的。他说他要跟这个女的一起生活,把儿子抚养大。他叫我问问你,这事你想怎么办,他表示会对你们母女三个的生活负责到底的。”
吴连珍感到她们母女三个被遗弃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几天后,丈夫回来了,问她事情考虑得怎么样了。吴连珍说:“我们有三块地皮,我要把一亩多的那块地和房产过到我名下,以后我和女儿起码有个依靠。”可是丈夫拒绝了,说:“不行,女儿将来终归要嫁出去的,我要将全部家产都留给儿子!”
听着丈夫不容商量的口气,吴连珍感到绝望了,她十分气愤,二十多年来第一次与丈夫大吵起来。
中秋节这天,黄才盛参加公司活动到凌晨1时许才回家,吴连珍再次提出将那块一亩多地皮和房产划到她名下,让她和两个女儿的生活有点保障,但黄才盛仍一口拒绝。沉浸在喜得贵子的喜悦中的黄才盛不想再与妻子争论,上床睡觉了。吴连珍却久久无法入睡,想到丈夫不愿给她和女儿一点生活上的保障,以后她和两个女儿怎么办?共患难二十载的丈夫如今竟变得这么绝情了!吴连珍越想越气,终于失去了理智,她从床底拿出一根铁棍,朝熟睡中的丈夫砸了下去……
不知砸了多少下,吴连珍感到解气了,才停下来。此时丈夫已面目全非,没了气息。吴连珍意识到将丈夫打死了,她脑子里一片空白,瘫倒在地。天渐渐亮了,吴连珍慢慢平静下来,想到事已无法挽回,她决定先处理丈夫的财产再说。她打开保险柜,拿出里面的现金和11本存折,将3万元现金放进母亲的柜子里,将存款中的120万元和70万元分别转存到两个女儿名下。晚上,在对家中事务进行简单安排后,她在弟弟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女儿为母求轻刑
2007年3月16日,柳州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吴连珍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她能投案自首,且黄某的婚外情,对其造成了伤害,可酌情从轻处罚。
小玲以儿子小鹏的名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吴连珍赔偿黄某的死亡赔偿金及小鹏的抚养费共计67.4万余元。黄才盛的家人委托明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认定黄才盛与小鹏之间有亲缘关系。。
在诉讼阶段,黄才盛的两个女儿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声明,表示暂不对母亲吴连珍提起诉讼,但保留相关权利,同时认为母亲的行为事出有因,请求对吴连珍从轻处罚。
吴连珍的代理律师也提出,黄才盛的过错是导致本案发生的根本性原因,且黄才盛的两个女儿也提出请求,建议法庭对吴连珍从轻判处。
4月底,柳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黄才盛违反夫妻间忠诚义务,与他人非婚生子,给吴连珍造成精神上的打击,是本案的主要诱因,但当时黄某处于熟睡状态,吴连珍乘其不备,持械行凶,为泄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因此判决吴连珍有期徒刑15年,赔偿小鹏的各项损失和补偿80596元。 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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