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22日讯(记者 林莹 实习生 张昌龙特约记者李轩甫)记者今天从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我省检察机关将开始严查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
据悉,此次专项侦查工作集中力量查办4类案件,一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查办城市交通、园林绿化、照明、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建设项目中的案件,二是在土地出让方面、重点查办城镇建设用地审批、拆迁改造和土地征用、土地评估、土地招拍挂或协议转让、土地出让金征收和减免、土地整理开发等环节的案件。
三是在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查办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等案件。四是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除涉及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外,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用地性质变更、项目规划审批和变更、有关税费征收减少免、银行信贷等方面的案件。
记者在会上获悉,去年以来,省检察机关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77件95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6人,涉及医药购销领域11件13人,银行信贷领域11件12人,工程建设领域12件12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原副行长覃志新受贿案、屯昌原县委书记徐清学受贿案等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