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失地农民 今年该工程培训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本报讯 (记者 林 青)记者从市就业局获悉,今年全市阳光工程将把失地农民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并予以重点政策扶持,其培训补助标准原则按照1000元/人执行。
三年来,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取得显著成绩,对提高农民专业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当地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加大阳光工程工作力度,继续提高补助标准”的要求,我市阳光工程今年将继续按照“政府推动、单位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开展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今年将对7.96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培训。其中,示范性技能培训2.2万人,创业培训0.05万人,引导性培训5.5万人,农业科技培训0.21万人(含各扩权县(市)目标)。培训后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转移就业以稳定就业为主导,积极引导受训农民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为确保培训质量,市阳光办公室要求各地积极拓展技能培训内容,在抓好当地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驾驶与维修、服装缝纫与加工、建筑装饰、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要适当增加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学员就地就近转产转岗就业。并要加强引导性培训工作,内容应包括城市生活常识、基本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知识、艾滋病防治等。要把打造劳务品牌作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扩大规模,占领市场。各地要制定有利于稳定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实现农民多渠道、稳定就业。开展对失地农民特困家庭培训援助行动,把失地农民列为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对象,并予以重点政策扶持,开展失地农民特困家庭培训就业援助行动,暂定一个县(区)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广。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