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出台的禁烟处罚措施至今尚未真正实施。记者昨天(22日)从东莞市爱卫办获悉,2004年东莞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在东莞的医院、公交车等禁止吸烟单位吸烟可被罚款50元,但迄今为止尚未有一名违禁吸烟的人被课以罚款。
而东莞市卫生局回复政协委员彭晓云有关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提案时直言,禁烟短期内实现全面禁烟并不现实。
建议领导干部首先禁烟
今年两会期间,东莞市政协委员、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专家彭晓云提交的《关于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的建议》提案中指出,东莞应率先进入公共场所禁烟城市的行列,“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地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会议室里禁烟。吸烟区域则应安装良好的通风设备,减少被动吸烟对人群的危害”。
市民禁烟区吸烟罚50元
昨天市卫生局对该提案的回复中提到,其实早在2004年,东莞市政府就先后颁布了《关于在市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和发布烟草广告的通告》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的通知》,除了对各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实行禁烟措施作出规定外,同时还规定,市民在禁止吸烟场所的违禁吸烟将会被卫生部门罚款50元。“但这项处罚措施从未真正实施过。”据东莞市爱卫办主任钟耀棠说,迄今为止已经三年多了,但卫生部门还未对哪个违禁吸烟的市民进行过处罚,“主要是在执法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他表示,香港、新加坡等地对于违禁者,香港可罚5000元港币,新加坡甚至可判监半年,“但在东莞假如实施类似的政策,的确由于执法困难而难以实施”。据有关负责人透露,当时处罚市民违禁吸烟的规定,就是因为这项措施不切实而曾经遭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反对。
“应迈出艰难的第一步”
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在回复中举例称:“广州市政府早在1995年就发出严禁在公共场合吸烟的通告,可有了通告,没有监督这也只是一纸空文,导致烟民依旧横行公共场所。”对此,彭晓云说:“完全禁烟的确是个漫长的过程,所以更应该及时迈出艰难的第一步,有了第一步,才会有第二步和第三步。这将是东莞市公共健康事业上的最重要进步。”(记者严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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