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周欣欣)2002年买了房子,却因不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现在有可能无处栖身。81岁的孤寡老汉陈爹爹昨日对记者诉说了他的苦恼。
陈爹爹说,2002年3月,他与刘某签下房屋买卖合同,以4.8万元买下刘某在武昌铁四院宿舍的福利房。
去年5月,有几位自称是刘某亲属的人来到陈爹爹家,称已拿到房产证,但由于房子已涨价,要求陈爹爹加价购买,要不以每月200元的租金计算,以2万元已付款充抵租金,到时收回房子。陈爹爹没有能力支付加价后的房款,而2万元充抵的租金也支持不了多久,他孤身一人没有子女,所以现在越来越担心会被赶到街头无家可归。
记者昨日致电房主刘某,他说,当时他卖房时自己的妻子不知情,现在妻子知道后表示不愿意出售这套房子,所以他现在希望收回房子,赔双倍违约金也无所谓。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李国宏律师表示,因为房子属于刘某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卖房时其妻子没有签字,那么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但2万元是买房款,不能充抵租金,刘某如果要回房子,必须将2万元房款退还给陈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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