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实习生到企业或者公司实习,必须由企业或者学校建立专门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形式划进收入——记者昨天从税务部门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并已经开始实施。
根据新办法,凡企业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按规定的要求可以税前扣除。其中,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高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扣除;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低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报酬税前扣除。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以非货币形式给实习生支付的报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或学校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
税务部门提醒说,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不得列入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树华唐棣 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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