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皇阁
西开教堂
利华大楼
名人故居——袁氏宅邸
独乐寺
历史的长河,淘沙沥金,在九河下梢的天津,留下了幢幢美不胜收的历史风貌建筑。她们犹如历史的瑰宝,向世界展示天津的独特魅力;更如凝固的音符,奏出了天津的华彩乐章!
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定位,历史风貌建筑是“建成五十年以上,在建筑样式、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特点,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名人故居及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历史风貌建筑集中的街区为历史风貌建筑区。
通过全市历史风貌建筑普查,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初步确认历史风貌建筑854幢。其中,特殊保护级别60幢,重点保护级别162幢,一般保护级别39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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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大院
原天津工商学院
原开滦矿务局办公楼
名人故居——庆王府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是天津城市发展的见证。明永乐二年(1404年)天津设卫,由此开始了天津城市的历史。天津的价值在于近代百年与西方文明的对接,鸦片战争后中国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大部分能在天津找到痕迹,因此在史学界,素有“五千年看西安,一千年看北京,近代中国看天津”的说法。
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天津被迫开埠,成为9个帝国主义国家的租界,天津的建筑从中国传统建筑走向了中西荟萃,突出地表现了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转换,有很强的时代标记。
因此以1860年为分水岭,将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主要分为古代历史风貌建筑(1860年以前)和近代历史风貌建筑(1860—1950)。
古代历史风貌建筑主要为中国传统式建筑,现存50余幢,主要分布在蓟县、南开区、红桥区。如建于辽代统和二年(984年)的独乐寺、元朝泰定三年(1326年)的天后宫、明朝初年(1427年)的玉皇阁。
近代历史风貌建筑是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中最具特色的瑰宝,主要分布在天津市中心城区海河两岸。从1860年至1900年的40年间,英、法、美、德、日、俄、意大利、比利时、奥匈帝国等9个国家先后在天津设立了租界,九国租界在天津存续时间最长的为英租界——85年,最短的为奥匈租界——17年。这在世界城市的发展史上是空前的。这些“国中之国”使得城市整体风格杂糅;建筑形态上古典复兴、折衷主义、现代主义、各国民居等形式百花争妍,形成了天津历史风貌建筑的多种类型和“中西合璧,杂糅并蓄”的风格特征。
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按使用功能划分为九类。即居住建筑、教育建筑、金融建筑、商贸建筑、办公建筑、厂房仓库、宗教建筑、娱乐体育建筑、交通建筑等。它们都具有显著的特点:
一是建筑年代相对集中。
二是各类型建筑相对集中,呈现群区性。如“金融一条街”的解放北路;商贸性建筑主要集中在和平路、古文化街;居住建筑主要集中在河北区“一宫”、河西区大营门、和平区五大道地区及中心花园附近,仓库建筑则集中在海河沿岸。
三是规划与建筑的设计理念、应用技术与西方社会同步。如英租界新区(即现在的五大道地区)基本按照“花园城市”规划理论进行规划与建设,具备了完整的公共配套设施、宜人的空间尺度和舒适的居住环境;新型公寓建筑、联
排住宅等直接从其诞生地移植到了天津;建设了完善的市政设施,如路灯、绿化、上下水等设施的建设,在住宅中引进了水冲式厕所,提高了卫生水平;引进了西方的房地产开发观念和模式,如英、法租界将地块按照四方块划分,周围用道路围合,利于分期出让土地;引进了西方的现代生活方式,如以起居、餐厅、舞厅为中心的家庭生活方式,以公园、教堂、市政厅为中心的社会生活方式,以电车、汽车代步的现代交通方式。
四是建筑风格纷呈,建筑艺术多样。由于受当时西方建筑思潮的影响,形成了古典复兴主义、折衷主义、现代主义、各国民居等不同的建筑风格和形式。
五是名人故居多,人文资源丰厚。经考证,近代有二百余位名人政要曾在天津留下了寓所、足迹和故事:革命先驱孙中山、周恩来、邓颖超、张太雷等在此留下了革命斗争的历史;爱国将领张学良、吉鸿昌、张自忠;文教科技界人士李叔同、梁启超、严复、张伯苓、侯德榜等创办新学、宣传新文化、实践科技救国的史迹;末代皇帝溥仪、庆亲王载振在天津作过复辟清王朝的白日梦;北洋政府五位大总统袁世凯、徐世昌、黎元洪、冯国璋、曹锟及北洋政府的数任总理和国务大臣在天津导演了一幕幕政治活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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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议局
现代主义建筑——渤海大楼
马场道上的达文士旧宅
折衷主义建筑——孙殿英旧宅
伴随这些历史人物,在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内发生了很多中国近代史的开创性历史事件。曾有学者作过统计,近代中国历史上有一百三十余项第一在天津诞生,如第一枚邮票、第一张报纸、第一所大学等。这些都构成了天津丰富独特的城市人文和旅游资源。
坚决保护历史风貌建筑,全面展示天津特色资源已成为天津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目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利用,从而促进天津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不断扩大城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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