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报道25日,郑州市地税稽查局首次公布年所得超12万元纳税人的检查情况,共有129人被查出没有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申报不实,纳税人最高可被罚5万元。
当日,郑州市地税部门突然宣布,已查出129名高收入个人没有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让不少高收入个人大为吃惊。
郑州市地税部门把4月定为高收入个人专项检查月,共对1822人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中129人存在问题,共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79万元,目前已有230万元入库。郑州市地税稽查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第一次检查,以后还有专项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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