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8日电(记者王亦君)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今天在京联合发布第二号调查公报,公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口数量和全国残疾人口性别、年龄、残疾等级构成及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情况,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相比,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生存和发展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
目前残疾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仍然比较低,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有3591万人,文盲率为43.29%,而全国人口的文盲率为6.72%。在全国残疾人口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全部残疾人口的5.18%,在6~14岁的246万学龄残疾儿童中,有63.19%的残疾儿童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这一比例大大低于全国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平均比例。
调查显示,残疾人的在业水平也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多数残疾人口没有独立的经济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其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生活。
调查表明,残疾人家庭收入低,贫困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比例高,残疾人口多。
调查数据还表明,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与社会已经为他们提供的服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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