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奥拓车停在小区内丢失后,成都市海椒市某小区的业主瞿勇将物管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下午,锦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丢车告物管的案子。
去年10月27日,瞿勇花4.6万余元购买了一辆白色长安奥拓车。
“我们收取的140元钱,只是占地使用费,并非车辆保管费。”昨日,该物管公司的代表在法庭辩称,公司与瞿先生无车辆保管关系,不同意赔偿。
本案在审理中,锦江法院使用了简易程序,法官试图对当事双方进行当庭调解。但是,由于分歧较大没有达成和解,因此法院给双方7天的庭外和解时间。如果届时还未和解,法院将根据昨日的庭审情况进行宣判。
锦法记者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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