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幼儿园下月9日-11日接受报名,严禁考试或测查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2007年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11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共3天。各幼儿园6月22日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广州市200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幼儿入园年龄原则上为3周岁,即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2004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幼儿原则上入读托儿所或幼儿园附设的托儿部。
《通知》规定,各类幼儿园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按计划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尽量优先考虑小区内居民子女入园。各幼儿园要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工作动态等情况提前在本园公示栏内张贴宣传,并报本区、县级市教育局备案。
幼儿报名时,家长必须持户口簿及房产证(或房屋租凭合同)、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据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允许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和“支教费”。捐资助学作为开拓社会教育资源的途径值得提倡。
针对捐资助学款的使用,《通知》规定,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收费和幼儿园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捐资助学款的收缴和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规收费和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确保捐资助学款按规定使用。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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