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山西晚报》报道,5月28日,山西古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闫全维利用职权大肆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比其他落马的官员,闫全维案挺有“个性”。薄薄的两页起诉书显示,从2003年到2006年几年间,闫全维收受的600多万元巨额钱财,全部来自一位煤矿老板,而这600多万元中,又有354万元用来给“爱赌常输”的儿子还赌债。
知情人透露,闫旭刚是闫全维的长子,30岁出头,任梭峪乡团委书记。很多古交人都知道,这位公子很少上班,工资照拿,嗜赌如命,经常往返港澳等地的赌场进行豪赌。闫全维在庭上证实,2005年春,闫旭刚在澳门赌博,欠下巨额赌资被扣,竟被赌场的人带到太原。闫全维不得不赶到太原“营救”儿子。此外,闫全维还亲赴珠海,帮助“受困”的儿子解决赌资问题。起诉书显示,在2004年3月到12月,闫全维分别为闫旭刚偿还赌债35万元、214万元、105万元,共计354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就受贿问题向闫全维发问,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反正这些钱从来没有到过我的手上!谁知道咋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