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30日电(李秀梅记者高长利)“清凉夏日龙江,养生度假天堂”,黑龙江夏季旅游打出了“养生”牌。近日,省旅游局整合全省优势旅游资源,主打“养生度假”品牌,推出了森林之旅、火山之旅等十二大系列、60余条夏季旅游精品线路。
据了解,这些精品线路基本覆盖了全省各主要旅游景区,以旅游中心城市为点,旅游景区为支撑,突出了线路的个性化、舒适化和便利化。除重点推介森林游、湿地游、湖泊游、火山游、极地游等传统优势度假旅游线路外,还结合我省农业旅游资源、北方少数民族旅游资源、红色旅游资源、边境旅游资源,新推出了民俗旅游、红色旅游、边境旅游线路。
据省旅游局相关人士介绍,黑龙江省拥有六大公认的养生旅游资源,发展养生度假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茂密的森林、丰富的植被使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地区,空气资源优势明显;夏季平均温度20多度,温度适宜,日照时间长,气候宜人;全省41.9%的面积被森林覆盖,国家级森林公园遍布全省各地;境内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牡丹江、兴凯湖等众多江河湖泊,水资源丰富;省内分布着众多宗教文化、流人文化等适宜休闲、调养的文化遗迹;民俗资源丰富,满、蒙、朝鲜、达斡尔、赫哲等少数民族众多,拥有独特的养生方式。
据悉,省旅游局正在筹备第一届黑龙江养生度假旅游节,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养生度假旅游胜地。
作者: 李秀梅 高长利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邱士民 ( 邱士民 的博客) 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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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06年9月16日,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举行。仅北京就有两万四千余名考生报名,比上一年增加了两千七百余名。中新社发任海霞 摄
中新网5月30日电 中国司法部近日发布公告,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具体考试时间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司法部将在9月17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0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举行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安排香港、澳门的有关机构承办。
作者:来源: 中新网 编辑: 邵春英 ( 邵春英 的博客) 收藏本文 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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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30日电 中国司法部近日发布公告,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具体考试时间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司法部将在9月17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0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举行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安排香港、澳门的有关机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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