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青报讯 (记者 陈维刚 实习生陈丽)今起,我市公益救济捐赠票据的领购单位从市财政局改为市民政局。今后,民政部门对于捐赠资金、项目的使用和落实情况将有更为直接的管理和掌握,我市民政局亦成为全国第一个发放捐赠票据的民政部门。
捐赠票据是捐赠接收单位向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开具的办理捐赠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财政、税务、民政、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以前,受捐赠单位都是到市财政局领取捐赠票据,而对于一年中到底收到多少善款、是否真正落实到公益项目都不能明确的知晓,甚至影响到了对年度慈善排行榜的编制。
数月前,民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就此问题进行研讨,努力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经过多次研讨,决定将捐赠票据从以前的由市财政局发放改为由市民政局发放,并明确了相应的审定程序和监督机制,重庆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由民政局发放捐赠票据的民政部门。
捐赠票据的发放交由民政部门以后,其可以清楚地掌握善款的具体情况,并根据年度慈善接收情况编制全市慈善捐赠排行榜,凡捐赠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物资折价)的单位以及捐赠人民币5000元以上(含物资折价)的个人均可进入排行榜榜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