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资料显示:非公经济占我国GDP的65%,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一个现实凸显:在市场准入、金融税收等方面,非公经济的发展,遭遇了现行法规、规章及各种文件的“不公待遇”。一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一方面遭受不公待遇,这就是非公经济曾经面临的尴尬。
可喜的是,随着国务院2005年开始对“限非”规定开展的大清理,这份尴尬正在淡出。
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审核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60多万件,修改废止6428件。
国务院法制办一位负责人说,在清理“限非”规定的基础上,各部委还主动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监管、加强指导和政策协调七个方面,出台鼓励性文件。据统计,到2006年底,全国共出台鼓励性政策规定200余件。
经过文件大清理,垄断的“墙”倒了,但在有些行业,并不意味着真正进得去。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认为对“限非”规定的清理,是一个好的开始,但并不“解渴”。许多文件表面上没有直接涉及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条款,但实际上非公有制企业难以进入或者进入后生存困难。有人形象地称为“玻璃门”现象:看着没门,一往里走,就碰壁。
他举例说,进入石油勘探业的资产得多少亿元;民办学校的建筑面积得多少平方米;非公有制航空公司根本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也无法在国内租赁到国产飞机;邮政更典型,凡250克以下的信函都归国家邮政局垄断。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人员也承认,除了人们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外,拆除“玻璃门”的工作还很艰巨。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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