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把风扇降温反惹来一肚无名火
本报讯记者童雯霞、刘薇报道:天气炎热,市民殷先生本想“碌卡“买把风扇降降温,却因商家要求其留下身份证号码而反添心火。殷先生恼火的是:我刷我的卡买东西,商家有何权力抄号码留底?
前天,殷先生在某大型电器超市买下两把300多元的风扇,刷了卡正准备离开,收银小姐客气地请他出示身份证,并称需抄下其身份证号码。
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这间超市的收银员。她告诉记者,市内几大品牌的电器超市都有这个规定,购买电器的数额较大,便须留身份证号码。此举是为了防止持假卡或者冒用他人的卡消费,毕竟单凭签名判断卡的真伪,会有比较大的风险。记者随后接连走访位于中山路和区庄附近的两间品牌电器店,工作人员均表示这个规定由来已久。
市民是否有权利拒绝将身份证号码留底呢?记者采访了银行及法律方面的专家。他们认为,消费者凭签名即可进行交易,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留身份证号码属于商户行为。银联负责人表示,在市民使用信用卡消费的过程中,商家与银行是合作关系,因此如果市民投诉到银联,银联对此也无能为力。
商场是否有权强制留下持卡消费者的身份证号码?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震认为,这要视其目的而定。如果其纯粹是为了规避风险,并没有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可以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履行的“附随义务”的规定,应该准许;如果商家以留下身份证号码作为拒绝或减少消费者使用信用卡的一种商业策略,可能违反了其与银联的协议的有关条款,应该向银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陈震表示,商家获得消费者的身份证号码后,若对消费者造成损害,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报料人殷先生,三等奖100元)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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