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2月,郑筱萸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68年7月,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生物系。1988年,任杭州民生药厂厂长兼党委书记。1994年,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年6月22日,中组部宣布,中央免去郑筱萸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2006年12月28日,郑筱萸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中纪委“双规”。
2007年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郑筱萸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宣布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07年5月16日,郑筱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他被指控受贿和玩忽职守两项罪名,其中受贿款物价值645万元人民币。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郑筱萸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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