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晓静)记者昨日从苏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方便用人单位,更好地提高服务水平,劳动合同书面报告从昨日起开通网络申报功能。
据介绍,该市行政区域内在上年度劳动保障信誉等级评定中被评为劳动保障信誉A级的用人单位,经申请,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可开通劳动合同书面报告网络申报。
另外,劳动部门提醒,发现申报虚假、不实信息,或新签、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或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退工手续而提前报告等,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关闭申报账号。同时,发生经济性裁员、大批量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或终止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关系,或解除或终止工伤、医疗期内职工劳动关系等时,用人单位不应进行网络申报,应按规定至有管理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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