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特约评论员
6月,是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是保障平安的关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了部署。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道路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煤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旅游景区景点、铁路管道运输和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容易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上、管理上和设施设备上的隐患,真正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可控、可靠的基础之上。
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关键是要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好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二要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组织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责任制、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隐患治理经费投入制度等长效机制。
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最有发言权。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采取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告重大事故隐患项目、实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等多种形式,鼓励人民群众关心、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各类事故隐患的查处力度,让各类事故隐患难以藏身,从而保障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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