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6月1日专电(记者周之江)道路是否应该限速?应该限速多少?在贵州省,老百姓对此将拥有发言权。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设定限速应征求公众意见。
《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城市封闭道路最高时速可达到80公里,未封闭道路最高时速可达60公里,同时还规范了管理部门设定限速的行为,规定在道路上设定限速的交警部门,应征求公众和道路主管部门的意见。
该《条例》加强了对交警部门执法监督与法律责任的规定,如交通警察执法,必须在清晰、醒目、完整、有效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路段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规划部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就是否影响交通安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
有关人士指出,《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了对交警部门的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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