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 |
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编者注:2007年1月21日,国务院(国函[2007]8号)批准:同意云南省思茅市更名为云南省普洱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思茅市翠云区更名为普洱市思茅区。
一、普洱概况
革命老区——普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驰名中外的“普洱茶”原产地、集散地,是茶马古道的源头,自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置普洱府起,已有277年设县史。
二、民族团结誓词碑
云南和平解放初期,思普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政权还未建立。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少数民族和山区其他民族之间隔阂很深,民族之间内部也有矛盾,经常发生仇杀械斗,还有帝国主义利用宗教文化侵略和境外国民党残部的窜扰。敌我矛盾、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错复杂,为巩固边疆,加强民族团结工作是核心,争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反美蒋爱国民族统一战线,1950年8月,动员组织了边疆民族代表赴京参加国庆观礼,为增进边疆与内地的了解和民族团结打下了思想基础。为了进一步消除民族隔阂,增强民族团结,发展生产,团结生产,团结对敌,巩固国防,1951年元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普洱召开了颇具影响力的普洱专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26个少数民族的代表及当时地方党、政、军领导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普洱红场举行隆重的“剽牛、喝咒水”盟誓仪式,立下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民族团结誓词碑是在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下诞生的。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边疆各民族实现民族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历史见证,是边疆各族人民一心向党,巩固边防,维护团结,发展进步的象征。
1986年3月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被普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11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图册》。为更好的保护民族团结誓词碑这一重要历史文物,普洱县委、政府不断致力于民族团结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2001年,在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建碑50周年之际,建成普洱民族团结园。2005年,在上级民委的支持下又再次投资400余万元对民族团结园进行了扩建,新建成了民族文化长廊和集民族文化与茶文化展演为一体的民族茶艺馆。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现在的普洱民族团结园已发展为占地面积10亩,由牌坊式大门、浮雕、碑亭、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史陈列馆、民族文化长廊、民族茶艺馆等部分组成,集收藏、展览、旅游、教育为一体的新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06年8月17日,普洱民族团结园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这是在国家民委和云南省民委及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普洱县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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