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宝新能源副总经理张剑峰在公开披露重大信息前违规买入本公司股票问题,日前深交所快速启动相关处罚程序,已向有关当事人发出《处分事先告知书》。深交所同时表示,目前正在作进一步深入调查,还将根据调查结果报有关方面作进一步处理。
据调查,在宝新能源2007年5月31日公告投资参股国都证券前,张剑峰于2007年5月29日上午分三笔购入公司股票23300股,均价22.34元,成交金额52万元。张剑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相关规定。
而据了解,在宝新能源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张剑峰被授予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因此,如张剑峰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将影响到其股票期权计划。《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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