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新华社6月3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说,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
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今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仅今年节能减排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方案指出,中国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将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
方案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国家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
明年起,商品房销售合同要载明耗能量
方案提出,中国将严格建筑节能管理,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中国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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