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6月4日讯 以半岛地区几个城市的大商场、大酒店等繁华场所为目标,谎称放了炸弹,借此勒索50万元,一编造虚假信息的男子被青岛法院判处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13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潍坊市新华路某超市附近骗取了刘某等人的身份证,并利用刘某的身份证在淄博市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以备作案使用。
王某到案后,又主动交代其采取盗窃机动车车牌方式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期间,王某利用螺丝刀、不干胶纸等作案工具,在青岛多个居民小区盗窃机动车车牌后将联系电话留在现场,勒索车主向其用假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存钱。王某共盗窃机动车车牌95个,敲诈勒索人民币两万余元。
青岛市南区检察院专门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主诉检察官办理此案,从快从速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敲诈勒索罪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被告人王某近日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因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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