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是世界环境日,与往年无异的是此日前夕,全国各地提倡环保的声音此起彼伏。国家环保总局将第36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确定为“污染减排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由此,笔者联想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我们的意识中,往往把生态危机等同于自然灾害,酿成了不少苦果。
生态危机具有潜伏性,其危害并非显而易见。也因为此,人们常常错误地把生态危机等同于自然灾害,因此缺乏对其危害性的应有认识,导致生态危机的危害性发散式渗透到空气、土壤、水和食品中,但公众却无法直观地鉴定它。生态危机的危害性具有很长的潜伏期,它可以长期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神秘地传递,使人类在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更长时间以后才不知不觉地深受其害。
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出于种种考虑,受现实利益的制约,一些地方政府只看到眼前经济利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政绩”,尤其是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政府急于招商引资,甚至对外来企业进驻采取“来者不拒”措施,不少污染企业和劳动密集企业堂而皇之存在着,而且由于在农村老百姓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让一些重污染企业“钻”了空子。一些重污染企业甚至作为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合法”身份作为以工养农的一项举措引进,只要每年向政府交纳为数不小的税收,环保部门每年也从中收取了一定的排污费了事。这也招到了激烈的批评,在此不必赘述。
值得确认的是,不管谁来治理,首要的问题是我们不能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利益。
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环境危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如果不引起足够的警惕,我们很难想像遭遇生态危机的地方会是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拥有量较少的国家,经济技术水平还不高,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从而加剧了资源短缺与经济建设和发展的矛盾。自然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峻。从这一点上来看,政府以及相关环保部门应该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企业要承担相关的环保责任,同时对企业污染物排放加强信息披露,对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处罚,对一些重度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屡次不达标企业实行整改甚至予以关闭。只有全社会每个公民积极行动起来,明天的天空才会更蔚蓝、水更纯清。
审视人类经济活动,只有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提到同一个高度予以重视,用一种“新人道主义”将人和自然联系起来,和谐共生,树立全新的生态伦理思想,环境友好型社会才能得以尽快实现。
作者为南京林业大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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