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被指控用菜刀砍死发廊老板 庭上却称“我确实砍过人却非本案死者”
被告一句话令一宗蹊跷伤害案延迟重审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仰双全)“人我确实砍过,但却不是本案的死者”!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周长林(化名周庆林)承认自己曾经作过案,但却不是检察院指控的这宗。
据公诉人指控,1999年7月28日,周长林伙同另一人,在天河区石牌村用菜刀将一发廊老板砍伤致死。
在法庭上,被告人周长林表示,自己差不多同一时间确实在广州一家发廊内砍过人,但同时否认自己去过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案犯地点,并称自己在2006年曾遇到车祸,面部遭到损伤,就连自己的亲戚都认不出他了,而且时隔将近8年,证人怎么会认出他就是之前的凶手呢?
周长林的辩护人也同时出具证明,显示周长林案发后回到老家吉林,没有留在广州,法院只好要求周长林庭后递交一张被毁容前的彩色照片。
最后法院认为此案由于缺少证据,待进一步取证后再重新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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