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3日,本报刊登的《维权经费是省里规定收的?》一文,引起了合肥市工商局和肥西县工商局的高度重视。针对文中提到的有关人员强收“维权经费”等问题,连日来,肥西县工商局采取了一系列处理措施。
6月3日上午,肥西县工商局有关负责同志看到本报报道后,紧急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通报了报道内容。
6月3日下午,善后处理组向被收费的企业老板登门道歉,并如数退还了收取的6000元会费。文中提到的强行收费人员是肥西县消协桃花分会的工作人员,目前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处理。
6月4日上午,肥西县消协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消协分会立即停止会费收取,并收回此项收费票据。当天,肥西县工商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局系统从优化投资环境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一切违规收费,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51-8830303。
(陶才德 本报记者 何雪峰)
|